防火有三个标准术语:耐火等级、燃烧性能、耐火极限,比较容易混淆,我们先捋顺下。
耐火等级:衡量建筑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。是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,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,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,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而设定,从而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。它由组成建筑物的所有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,即由组成建筑物的墙、柱、梁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。
影响耐火等级选定的因素有:
①建筑物的重要性;
②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;
③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积;
④火灾荷载的大小等因素。
按照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将建筑物耐火等级分四级:
一级耐火等级建筑: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。
二级耐火等级建筑: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,其他为不燃烧性。
三级耐火等级建筑:屋顶承重构件为难燃性。
四级耐火等级建筑:防火墙为不燃烧性,其余为难燃烧性和可燃性。
从高到低:一级*高,二级次之,再低三级,四级*低。
燃烧性能:指材料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,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、发热、发烟、炭化、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性来衡量。燃烧可以发光发热。国家标准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GB8624-2012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四种等级。
A 级:不燃材料(制品)
B1级:难燃材料(制品)
B2级:可燃材料(制品)
B3级:易燃材料(制品)
耐火极限:是指按建筑构件的时间-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,从受到火的作用起,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,用小时表示。
具体判定条件如下:
1. 失去支持能力;
2. 完整性被破坏;
3. 丧失隔火作用。
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,因为对建筑物来说楼板是*具代表性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。在制定分级标准时首先定楼板的耐火极限,然后将其它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,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的,可适当提高其耐火极限要求,否则反之。